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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「奸商」 擁「兼商」

2014/09/08 轉載自經濟日報名家觀點專欄 作者/施振榮

古代在農業社會的時期,對於一般人的職業概分為「士、農、工、商」四個等級,地位的高低依序為讀書人、農人、工人、商人,商人的地位相對不受重視。但到了現代社會,以廣義的定義來看,“商”已演變成是促進政治、經濟、社會等文明進步的關鍵活動。

在新經濟時代下,我認為,“商”的定義,可以說就是「共創價值」。所謂「商者共創價值」,是指透過交易的過程才能進行價值交換,且在價值交換的過程中,一定要達成各方的利益平衡,共創雙方的價值,如此才能讓交易一筆又一筆地持續下去。

這個精神其實與我近年來所推動的“王道”思維有其共通之處。王道指的不是帝王之道,而是大大小小組織的領導人之道,而王道的三大基信核心信念就是「創造價值、利益平衡、永續經營」,目標就是要創造價值且為所有的利害相關者追求利益平衡。

但在商業價值交換的過程中,對於價值與成本的認定,不能只考慮顯性價值(有形/直接/現在),如果能將許多對社會所創造的隱性價值(無形/間接/未來)也納入考量,以六面向價值來算總帳,追求六面向最大的總價值,相信將更能達到共創價值與利益平衡的目標,這也是王道的基本精神所在。

特別是在資本主義與民主政治的運作下,當前社會普遍存在“半盲文化”, 其中「價值的半盲文化」就是指社會上大多只看有形、直接、現在的價值,卻經常忽略無形、間接、未來的價值,長此以往,將導致發展的偏差,並不利於永續發展。

或許是傳統觀念對士農工商的刻板印象,或因一些無良商人,導致社會上對於“商”的認知存有偏頗,總是將商人和臭銅味聯結在一起,其實這是對“商”的錯誤認知。特別是由於需要藉由商人來提供社會上價值交換的平台,如果社會上或政府彌漫一股反商的情結,就會對社會上進行各種價值交換有不利的影響。

我們當然要反對不當獲取利益的「奸商」,但除了營利的企業之外,來自包括公益、藝文界、政府等各領域的領導人也要有「兼商」(指兼著做商人)的認知,扮演「兼商」的角色才能將在各自領域所創造的價值傳遞給更多的人。

如果從王道的精神來看,社會上大大小小組織的領導人,為了創造價值,就必須建構一個能共創價值且利益平衡的機制,不論對企業或對政府來說都是如此。

此外,“商”還有另一層面的意義就是“商議”,商議是市場的機制,目的在建立供需平衡,透過這個機制,才能讓價值交換的所有利害相關者慢慢達到利益平衡,如此才能永續。

我們可以反“沒有誠信的商”,或是反“沒有創造價值的商”,或對於破壞社會上利益平衡的行為予以譴責,但領導人如果不重視價值交換的思維與機制,則無法將所創造的價值落實到“受方”,價值也就難以體現。

人活在價值交換的體系中,狹義來說諸如一般的買賣,但廣義來看則包括各種經濟與政治事務,都會涉及社會上各種不同的價值交換,可說無所不在,也因此我也特別呼籲領導人應對“商道”有正確認認知,如此才是全民之福,才能為社會創造更大的價值。

(作者為宏碁集團創辦人/智榮基金會董事長 施振榮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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