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是百年大計,更是國家發展的根本基礎,教育部除了專注在學校教育外,在終身學習的環境下,還有學前教育及社會教育也都需要教育部的重視。面對當前客觀環境的改變,教育政策也要與時俱進,先思維翻轉進而機制翻轉,才能帶動行為翻轉,改變現有的教育生態。
尤其對於台灣的高等教育,過去由於民主的思想,在大學校園中引進「教授治校」及「選舉制度」,對大學的長遠發展不見得是好的。我個人認為,應該建立像美國大學校園的制度,由「董事會治校、教授治學」,彼此分工,對大學長遠的發展較有利。
我建議,台灣的公立大學可設立「治理委員會」,做為公立大學的「準董事會」,委員會的委員為無給職,並由教育部來聘任。委員組成可包括教育部代表、學校代表、校友代表、社會獨立公正人士,前三類代表人數不超過三分之一為原則,學生會的代表也可列席委員會議發表意見,惟不具投票權。
委員會可以對學校發展的願景、目標、策略、特色、重大投資計畫、預算及決算等議案進行決策,就如同非政府組織的重大決策都由董事會來決議一樣。委員會如同受教育部的委託授權經營學校,決策也要向教育部報備核准。
雖然新體制茲事體大,但可以在現有的法律下「依法想辦法」,如能取得共識,可進一步推行試點實驗,摸索在台灣有效的推廣模式。
我身為交大大學部首屆的畢業生,如不是民國53年,當時教育部突破研究所可附設大學部的思維,在施政上有彈性,之後才成立交大工學院,讓我們這批學生順利拿到工學院而非電子研究所的畢業證書,否則也無法造就台灣電子產業的榮景。
如今台灣經濟發展正值轉型升級,如何把大學研究的能量透過新機制釋放出來,一方面能對產業發展有所助益,另一方面對為學術研究帶來更多的資源,讓產業界與學術界各蒙其利,是台灣下一階段發展要努力的方向。
目前我是配合交大南部校區發展而成立的致遠基金會的董事長,正協助推動交大南部校區的發展。交大南部校區定位為「產學研究園區」,引進企業進行產學合作,就如同MIT、史丹佛、劍橋等國際一流大學,在校園內都有成立產學合作計畫,希望交大南部校區亦能建立起示範性的新機制,也能扮演“白老鼠”(應為不怕火煉的金老鼠)的角色,可做為大學法人化的試點機構。
內閣改組,期待新內閣有遠見及魄力,對國家教育大計建立突破性的新機制。
(作者為宏碁集團創辦人/智榮基金會董事長 施振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