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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奸」商與「兼」商

2011/05 轉載自遠見雜誌 王道企業家專欄 作者/施振榮

今年1月我接下「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」的董事長,成為國藝會第一個來自企業的董事長。

接下這個重任,主要就是考量希望能為藝文創作者端到藝文消費者端,建立藝文生態發展的永續機制,同時兼顧藝文生態中利益相關者的利益與平衡。

藝界創造價值 企業遵守商道

而如何為藝文生態的價值鏈建立起正面的循環?

要能有效創造價值,目前仍面臨許多的挑戰,也有許多瓶頸待突破,例如藝文界對「商業化」的排拒及對「企業精神」的誤解,要動很多腦筋並投入許多時間、精力、資源才能有所突破。但我的座右銘就是:「挑戰困難、突破瓶頸、創造價值,」我與國藝會同仁已開始與藝文界溝通,這些都需要長時間才能慢慢形成共識。

我也正思考成立各類的藝文社會企業,希望能為藝文生態創造價值,而經營這樣的社會企業,就要具備王道及企業精神才能生生不息,並對社會能夠有更多貢獻。

藝文界在社會長有絕對存在的價值,對大家的精神生活與社會文明提升扮演很重要的角色,政府的補助或企業的贊助是很值得的,只不過從有形的財務報酬常常是有限的,如能有很好的機制,將其轉換為藝文消費及企業贊助的資源,將可體現藝文創作的價值,並可鼓勵更多的資源及人才投入,為藝文界創造更多價值。

企業界支持或贊助藝文界並不是為了想賺錢,而是希望藉由企業界的協助,能為藝文生態創造一個生生不息的永續發展模式。

藝文界的朋友投入藝術創作,是為了獨樂樂,或是眾樂樂?是為了提升自己,或是為創造社會價值?

其實這正好體現了「利他是最好的利已」的道理,藝文創作者如果以眾樂樂為創作目標,結果個人的創作更能被大眾所接受,在為社會創造價值的同時,也更能夠提升自己的價值!藝文界的領導人,如果由王道的精神來思考,如何讓藝文創作者、贊助者及藝文消費者都成為贏家,長期朝此方向來建立機制,才能夠讓藝文消費者願意付費、讓企業願意贊助。

因此,要落實王道就必須藉由企業精神,所謂的企業精神,就是以有限的資源,利用有效的組織與管理,不斷創新與改善等努力,挑戰困難的過程。雖然王道的精神想要照顧天下蒼生,但如果未以企業精神來運作,也無法達成目的!

講「商業化」很容易被污名化,會被認為是「奸商」。但我常稱自己是「兼商」,兼著做商人。以工程師為例,如果只有技術能力,而沒有市場行銷的概念及企業經營的歷練,則其貢獻往往是有限的。

我是工程師背景出身,就是因為兼著做商人,才能讓台灣工程師的資源能充分發揮,並在國際上揚眉吐氣,形成產業生生不息的發展。

因此藝文界也需要有更多人投入「兼商」,在「創造價值」與「實現價值」之間,藉由健全的商業化機制,才能體現藝文創作的價值。

我自己定義的「商道」是,商者,共創價值,道者,誠信多贏。藝文界也應該在此商道的精神下,進行價值的交換,共創價值,大家多贏,如此才能永續發展!

(高宜凡整理)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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